本报讯《福建省“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日前出台,规划指出,要在五年时间内,把平潭打造成作为闽台环保交流与合作的重点地区,优先安排交流合作与试点示范项目。
《规划》要求,平潭作为福建第一大岛,要加强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修复,加强海岛生态保护,推进无居民海岛管理,建设福鼎鸳鸯岛、平潭山洲列岛等一批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
另据了解,《规划》还要求突出地域优势,建设海峡两岸环保交流合作前沿平台,重点推进闽台环保学术交流、人员培训、重大环保科技研究与环保产业的对接。
(本报记者 袁文通 林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