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可
通讯员 阮俊 白亮
本报讯 昨日,福州市台江区工商局透露,根据举报线索,福州市台江区工商局近日办结一起商标近似及伪造入网许可证标志手机案,没收手机48部,并处罚款1.1万元。
据介绍,今年7月以来陆续有消费者向12315投诉,消费者称福州大利嘉电子城华翔通讯商店销售Nckla、Mot⁃crcla、Samsong等品牌的手机,价格仅为数百元,商标和外形都与国际知名品牌近似,容易产生混淆市场视听效果。不少消费者购买使用后发现手机质量低劣,黑屏、按键失灵等现象时有发生,找正牌售后服务中心又保修无门。
工商局随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店玻璃柜台内赫然摆放着各种品牌不同型号的手机近百部。乍一看,似乎全是国际品牌手机,但认真细看不难发现,多数手机标志仅仅是像品牌标志。例如,标志中的“O”往往被替换成“C”,而“A”则被替换成了“∧”等等。
经查,大利嘉电子城华翔通讯商店涉嫌销售商标近似或伪造进网许可标志手机,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暂扣问题手机48部。通过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对当事人被扣的48部手机分别做了进一步查证,发现该批手机均为伪造入网许可证手机,其中16部因使用与诺基亚、三星、摩托罗拉英文标志近似的商标,涉嫌侵犯商标专有权。
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拒不承认其违法事实,谎称该批手机为精品模具,是6月底从深圳某电子市场进的货,每台售价20至40元。执法人员立即委托福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对这批手机进行了价格认证,经确认,其价格是当事人所述价格的十倍,每部手机从200到400元不等,涉案金额合计1.1万余元。
根据《商标法》及《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工商部门对其作出了没收、销毁手机48部,并处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入网许可证是手机上市销售的前提之一,是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等部门对手机进行技术鉴定后的产物,一定程度保证了手机的质量。消费者可通过http://www.tenaa.com.cn网站对所购买手机的进网许可证号进行查询和验证,以辨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