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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8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瓶过期饮料 商家被罚2000

 

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云林

本报讯 昨日上午,仙游县枫亭一商家陈某因待售超过保质期的饮料1瓶,不仅该饮料被没收,他还被仙游县工商局依法罚款2000元。

据悉,陈某于2010年11月从厦门某经销商处采购一批某品牌氨基酸饮料,并对外出售,该饮料为2010年4月26日出产,保质期为12个月,至今年4月26日已经过期。为了贪图小利,陈某将过期的饮料继续上架出售,至案发时,其店内货架上还剩余一瓶上述饮料未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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