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本报讯 9月5日前,莆田市所有客运车辆必须在车厢醒目位置张贴本车运价表,实行明码标价,对不按规定张贴运价表的车辆,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记者昨日获悉,莆田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近日联合整治客运票价乱涨价行为,将部分沿海、山区客运线路票价重新公布,原运价标准与新标准不符的以新标准为主。投诉电话为:2693659(交通),12358(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