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侯希辰
本报讯今年第二季度,福建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保持在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水平。大气污染以尘类为主,酸雨污染普遍存在。昨天,省环境保护部门发布了2011年第二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通报。
福州、厦门和泉州3个全国环保重点城市开展了功能区噪声定点24小时连续监测。3个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均高于夜间达标率,夜间超标仍较严重。泉州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100%,厦门为88.9%,福州为80.0%,均与上年同期持平。
我省酸度最强酸雨出现在三明
全省23个城市季平均空气污染指数(API)评价结果,建瓯、武夷山、建阳、永安、龙海、邵武和福鼎等7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优,其余城市均为良。与上年同期相比,空气质量为优的城市数量减少3个。影响我省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尘类,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
全省23个城市中,20个城市均出现酸雨,城市数与上年同期持平;酸雨频率大于50%的城市有10个,其中泉州、三明、厦门、福州和南平的酸雨频率大于80%。季度pH均值低于5.6的城市有14个,城市数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酸度最强的酸雨出现在三明,其pH值为3.35。
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闽江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的水质比例为91.2%。9个设区市的30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较上年同期提高了3.9个百分点。9个设区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 100%。
14个县级市中,除福清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2.2%外,其余13个县级市水质达标率均为100%。44个县城的61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9%,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1个百分点。44个县城中,除平潭饮用水源地水质不达标外,其余43个县城水源地均能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