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立东
本报讯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昨日(9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个税起征点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这意味着月工资、薪金所得在3500元以下的群体将免交个税。记者昨日从福建省税务部门了解到,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我省工薪所得纳税人预计减少149万人,另有79万人将少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有25万户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户受惠,预计减征约4.5亿元。
从全国范围来说,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此次税法修改,纳税人数从8400万人减少至约2400万人,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建省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实行核定税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纳税人,原则上应按照有关规定,由纳税人计算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提出定额调整申请。但对规模较小、维持生计的个体经营户和以工薪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出租车司机,将实行特事特办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