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易健榕
本报讯 一群人在外聚餐,因邻桌一名男子多次将啤酒瓶摔在地上,大为不满,后双方产生口角引发斗殴。目前,打人者林某已被福州鼓楼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2010年10月9日晚10时许,林某等人在福州市鼓楼区新权路聚餐,因邻桌的李某喝高,多次将啤酒瓶摔在地上,引起林某一方的不满,双方起口角,后林某等十几人分别使用啤酒瓶、凳子等物品砸、打李某及其朋友,致李某受伤。经鉴定,被害人李某的伤情为重伤。
鼓楼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林某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