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华大司法所杨所长
调解结果:工地回避到底,小区物业承担修车费
N栏目主持 苏燕梅 吴有林
一棵出墙的古榕树干突然断裂,砸中墙外小区内的一辆小车,车主刘女士为了索赔的事差点跑断了腿(详见本报9月2日N1版)。遇到这事该找哪个部门?本报在新闻最后留了一道选择题,不少读者拨打968111和回复“@海都包打听”参与了讨论,多数读者认为刘女士只能自认倒霉。
福州的刘先生就说,这事该属于天灾,不能怪部门,只能怪自己没买保险。刘先生的观点占了大多数。
当然,也有不同观点。福州黄先生认为这棵是古榕,由园林部门管理,这事得让园林部门负责。福州李先生说,工地得负责,树长在工地内,工地就该负责。福州陈小姐说,车子停在小区内,小区物业也有一定的责任,当然工地该负主要责任。
而事情调解的结果是,工地回避到底,小区物业承担了修车费。
7月中旬,调解员华大司法所的杨所长介入,把物业工作人员和刘女士带到司法所进行调解。
杨所长对物业的工作人员说,刘女士每个月都有交物业费,她和物业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她的车子停在小区内,物业有看管的义务,因此刘女士车子被砸,物业负有一定责任。
刚开始,物业的工作人员依然认定,榕树在小区围墙外,不是他们的责任。但经过杨所长做工作,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做不了主。几天以后,杨所长又向物业所属的公司反映了情况,希望他们能够赔偿刘女士的部分损失。
昨日,刘女士告诉主持人,赔偿问题已经解决了,感谢杨所长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