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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小区被树砸物业负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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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9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树断砸车三方都称‘与我无关’”追踪
车停小区被树砸物业负一定责任

 

调解员:华大司法所杨所长

调解结果:工地回避到底,小区物业承担修车费

N栏目主持 苏燕梅 吴有林

一棵出墙的古榕树干突然断裂,砸中墙外小区内的一辆小车,车主刘女士为了索赔的事差点跑断了腿(详见本报9月2日N1版)。遇到这事该找哪个部门?本报在新闻最后留了一道选择题,不少读者拨打968111和回复“@海都包打听”参与了讨论,多数读者认为刘女士只能自认倒霉。

福州的刘先生就说,这事该属于天灾,不能怪部门,只能怪自己没买保险。刘先生的观点占了大多数。

当然,也有不同观点。福州黄先生认为这棵是古榕,由园林部门管理,这事得让园林部门负责。福州李先生说,工地得负责,树长在工地内,工地就该负责。福州陈小姐说,车子停在小区内,小区物业也有一定的责任,当然工地该负主要责任。

而事情调解的结果是,工地回避到底,小区物业承担了修车费。

7月中旬,调解员华大司法所的杨所长介入,把物业工作人员和刘女士带到司法所进行调解。

杨所长对物业的工作人员说,刘女士每个月都有交物业费,她和物业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她的车子停在小区内,物业有看管的义务,因此刘女士车子被砸,物业负有一定责任。

刚开始,物业的工作人员依然认定,榕树在小区围墙外,不是他们的责任。但经过杨所长做工作,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做不了主。几天以后,杨所长又向物业所属的公司反映了情况,希望他们能够赔偿刘女士的部分损失。

昨日,刘女士告诉主持人,赔偿问题已经解决了,感谢杨所长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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