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莆田市政府近日划定并公布莆田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及可养区范围,具体范围详见海峡都市报官方网站(http://www.Nhaidu.com/)。
【禁养区内】
禁止规模养殖畜禽
据了解,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规模养殖和家庭式养殖畜禽,已建成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或散养户,由辖区政府负责责令限期搬迁、关闭;禁养区内的非饮用水源保护区只允许家庭式养殖畜禽,已建成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由辖区政府负责责令限期搬迁、关闭。
这次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因与敏感目标距离不同,同一村庄可能同时划分为禁养区与禁建区,具体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涉及仙游县鲤城街道14个村(居),鲤南镇13个村(居、场),榜头镇27个村(居),枫亭镇14个村(居),等等。荔城区涉及西天尾、镇海、拱辰等3个镇(街道)全境范围内,新度镇下坂、锦墩、渠桥等20个村,黄石镇24个村(居)以及北高镇的北高村。城厢区包括常太、龙桥、霞林、凤凰山等4个镇(街道)全境范围内,华亭镇19个村(社区)涉及木兰溪干流两侧各1000米之内的区域,等等。涵江区涉及涵东、涵西、国欢、梧塘、萩芦、白沙、新县、庄边及大洋等9个镇(街道、乡)全境范围内,涵江商业城、莆田赤港华侨农场全部区域等等。秀屿区涉及笏石镇4个村(居)全境范围内,东庄镇9个村(开发区),东峤镇6个村等等,北岸经济开发区涉及忠门、东埔、山亭等3个镇(乡)全境范围内。湄洲岛管委会涉及湄洲镇全境范围内。
【禁建区内】禁新建畜禽养殖场
畜禽养殖禁建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和规模,禁止新建家庭式养殖以上的畜禽养殖场;禁建区内现有的家庭式养殖以上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治理,污染物处理达到排放要求;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由辖区人民政府负责责令搬迁、关闭。
禁建区划定范围涉及仙游县鲤城街道来洋、白塔、富洋等3个村(居),鲤南镇6个村(居),榜头镇24个村(居),枫亭镇14个村(居),郊尾镇19个村(居),度尾镇9个村(居),大济镇20个村(居),龙华镇13个村(居),赖店镇11个村(居),盖尾镇18个村(居)等等。荔城区涉及新度镇8个村,黄石镇14个村,北高镇23个村。城厢区涉及华亭镇五云、隆兴等15个村,以及华亭、油潭、走马亭等20个村禁养区以外的区域,等等。涵江区涉及江口镇园下、园顶等8个村除涵江区应急备用水源引水渠两侧及其他需禁养区域之外区域,坂梁村囊山路北侧、东侧区域,以及三江口镇4个村,白塘镇柯塘村全部区域,显应、双福等2个村向莆铁路、涵港大道西侧区域。秀屿区涉及笏石镇坝津、秀山、大丘等7个村除禁养区外的区域,洋林、刘厝等13个村全境,以及东峤镇魏厝村,东庄镇东红、杜边等16个村,月塘乡联星、霞塘、月埔等10个村。
【可养区内】应完成环保验收
畜禽养殖可养区是指除禁养区、禁建区以外的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可养区。在畜禽养殖可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可养区涉及仙游县榜头镇后堡、官舍等7个村,枫亭镇山头村,度尾镇砺山、圣山等9个村,大济镇北山、阮里等2个村,龙华镇红旗、东岐等2个村,赖店镇象岭、留仙、山尾等3个村,书峰乡鲤岭、锦峰、西坑等3个村,等等。城厢区涉及东海镇上亭、坪洋等6个村,利角、上图、东海、海头、东沙、大埔、东朱等7个村(居)禁养(建)区以外的区域,灵川镇9个村,以及何寨、青山、径里、山门里等4个村(社区)禁养(建)区以外的区域。秀屿区涉及笏石镇4个村,东峤镇18个村,平海镇19个村,南日镇16个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