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薛辉 实习生 翁璇
本报讯今后,产品质量有问题,企业将被列入质量“黑名单”。这个“黑名单”可不仅仅是通报了事,它还将与企业的征信系统相衔接,影响其融资信贷、税收、检验检疫、保险等多领域。省政府昨日出台《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提升产品质量的意见》明确指出,全省将建质量“黑名单”系统,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根据意见,我省将完善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质量第一责任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重点抓好“餐桌污染”治理工作,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据悉,我省计划以“信用福建”征信系统为载体,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搭建反映产品质量、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在这个信息平台里,银行、税务、工商、质监、检验检疫、保险等多部门都可共享企业的质量信用信息,企业产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被列入质量信用“黑名单”,并在相应的金融信贷方面受到影响,政府相关部门也会及时获知企业质量失信信息,并给予处罚。
在加大惩戒力度,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的同时,我省还将鼓励更多的企业走品牌化的发展战略,到2015年,全省驰名商标要达200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60个,福建名牌产品达1800个,福建省著名商标达3000件,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达50家。
另一方面,企业在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甚至国际标准上的话语权也将越来越重,我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0项以上,推动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制定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科技创新成果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