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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火捐款竟成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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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大火捐款竟成赔偿款
“11·15”大火善款发放与“政府救助”及“责任单位赔偿”混淆
 

N羊城晚报

在网友和媒体的追问下,上海市慈善基金会6日在官网通报上海“11·15”大火善款去向。但灾民们前日自发把灾后所有收到的款物相加,最多算出收到了1200万元左右,与通报所称已发放2834.7万元仍然差距甚远。此外,灾民还发现,由于缺乏公开、透明的善款发放机制,社会捐助的善款在具体发放过程中,与政府救助金及责任单位赔偿金,发生了概念上的混淆。

只知两笔社会捐赠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6日在官网通报,至今该基金会静安区分会收到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已发放2834.7万元(本报曾报道)。针对该通报,灾民们前日自发把灾后所有收到的款物相加,最多算出收到了约1200万元左右,与通报仍然差距甚远。

灾民王閧回忆,此前,灾民们收到以政府名义发放的救助金、抚慰金、抚恤金,基本都无法知晓这些钱的出处,“只有两笔钱,我知道是社会捐赠来的。一笔是去年11月底发放的1万元爱心捐赠款,另一笔是去年春节,武警上海警备区捐赠的60万元,给我们每户发了600~800元不等。其他我们都以为是政府救助。”

救助金也来自善款

火灾发生后,善后处理小组曾制定了一个“赔偿+救助”的方案。其中,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作为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在遇难人员损害赔偿中,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三部分,总计65万元。除赔偿外,还对每位遇难者发放家属救助金31万元。而31万元中有20万元发放款来源为“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一个“赔偿”与“救助”牢牢捆绑的方案。遇难者家属必须接受65万元每人的赔偿方案,才能拿到另外31万元救助金额。

王閧提出疑问,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给付的赔偿款,是否来源也是慈善捐款?他回忆,由于大火烧毁了灾民的衣物,所以去年底灾民代表提出,要求火灾责任单位赔付灾民换季服装费。“后来我家陆续在冬季、春季、夏季各收到了一笔1万元的服装费,现在我才知道,原来这些钱最后的来源也都是慈善捐款。”

静安区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确认,以上换季服装费的来源,确实出自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Q言Q语

赔偿是事故单位的责任,怎能以捐款充数? ——秋澄

如果不管谁犯了错都是老百姓买单,那自然免不了一错再错。 ——古今

赔偿金与救助款竟“捆绑”发放?拒不接受赔偿标准的受害者亲属也有权接受捐赠。   ——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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