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施建华 通讯员 台经侦
本报讯 江西一家大米公司在福州的承包商,为了能够使自己的大米在超市多做促销,提升品牌知名度,提高大米的销售量,居然多次向超市的工作人员薛某行贿60多万元。
在2010年8月17日,台江公安分局抓获犯罪嫌疑人薛某。经薛某供认,他在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间,利用自己在超市工作之便,先后收受江西一家大米公司在福州的承包商蔡某给予的“好处费”60多万元。在薛某的操作下,蔡某的大米在超市打开销路。同年8月25日,台江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对蔡某进行立案侦查,可蔡某听到“风声”后就潜逃,后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