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第二届福建省环保产业发展论坛”在福州软件园举行,据福建社科院副院长李鸿阶介绍,在“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建设一批节能和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市、县)。
其中,厦门市将开展循环型综合示范城市和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三明市将开展试点,并建成清洁生产示范城市,而莆田市与泉州市将成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福州市将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试点,并将建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