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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保温材料标准难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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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规定建筑外墙应采用A级保温材料,国内建筑界昨日在榕召开讨论会,认为规定过严
外墙保温材料标准难达到

 

N本报记者 江方方

本报讯 2009年央视新址大楼、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济南奥体中心、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沈阳皇朝万鑫大厦相继发生了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密切相关的火灾,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成为众矢之的,被推向风口浪尖。

今年3月14日,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65号文件(下面简称“65号文”),对容易造成防火问题的外墙保温材料选用进行临时戒严,规定在新标准发布前,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针对这一文件,各行业反响巨大,昨天,在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内建筑行业、房地产业等行业人士召开讨论会。在讨论会上,各行业人士认为,有关部门推行更高级别的建筑保温材料安全标准,已是大势所趋,但业内人士对“65号文”的质疑随之而来。大部分企业认为“65号文”的规定过于严苛,称保温材料市场的产能准备严重不足,有不少企业甚至建议公安部重新放宽标准。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杨子伸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公安部消防局出台的“65号文”值得商榷,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应该分类别、分情况地使用,而不能笼统地一概而论。目前,“65号文”在实际中很难执行,通知中所要求的外墙保温材料标准难达到。

杨子伸认为,火灾事故并非都是偶然的,原因不是单一的,比如,几乎所有发生过火灾的工程都使用了燃烧等级为B3级的不合格建材,市场的无序竞争、企业诚信的缺失导致大量劣质建材被使用;还比如,很多火灾都发生在施工阶段,因违章动火造成,施工方管理不严、监管不力,最终酿成大祸。

“不能单靠管理建材防火。要求所有建筑都使用最好的防火材料是不现实的,不仅不利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发展,而且会阻碍建筑节能工作顺利推进。”杨子伸说,如果一味单一推行使用A级材料,不但造价贵,生产过程不节能,而且从市场满足上看,企业生产根本供不应求,无法满足市场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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