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8版:社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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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眉”萨摩公开征婚
是合同,就得分一半房产
陆庄河边人字榕“去撇存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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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9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周婚姻观察反馈
是合同,就得分一半房产

 

N栏目主持 吕蕴岚

恋爱期间,林莉(化名)和阿军(化名)签了多份协议,其中一份协议是,若两人结婚,阿军将婚房产权的一半赠予林莉。婚后,两人感情不好,近日新出台政策“夫妻房产加名免征契税”,林莉要求加名,但阿军犹豫了。对此,主持人请教了律师,也将读者的意见和这对夫妻分享下。

律师卞素娟:林莉能否拿到房子一半的产权,关键看那份婚前协议是否写明“若两人结婚”这个条件,若有,这份婚前协议视同合同,阿军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撤销这份合同,必须把房产一半赠予林莉;若没有,这份协议只是一般的赠予协议,根据《合同法》第186条,阿军可撤销协议。

136××××0845:林莉对老公管得严,有点失去分寸,这是她成长经历造成的悲剧,既然阿军在婚前就知道这一点,婚后为什么不能多包容妻子一点?如果一定要离婚,我建议阿军大度些,按照婚前协议,把房子给她一半。

网友“茹茹我的宝贝”:我也离婚了,独自带女儿,我觉得离婚最对不起的就是孩子,没能给她一个健全的家庭。我从林莉的故事得到最大的经验是,绝对不能因为自己婚姻失败就教育女儿“男人没有好东西”,这样对女儿长大后的感情观念以及婚姻安全感都会造成很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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