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1版:莆田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未来两年莆田拖车费不涨
“秋老虎”没下山未来三天好天气
今日导读
荔涵大道城厢段绿化带 月底完成改造
新添老年生活补助
职称评审查出6人论文抄袭
莆田建成近两千家农家店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9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荔城区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
新添老年生活补助

 

N本报记者 许爱琼

本报讯 今后,莆田荔城区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将获得10元老年生活补助。

记者昨日获悉,荔城区日前制定相关方案并开始发放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兵龄按实际服义务兵役年限确认,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1956年10月入伍,1961年12月退伍,实际服役时间为5年零2个月,计算兵龄时则按6年)。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时间,自满60周岁的当年起(如:1952年出生的,则为2012年元月份)开始发放。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