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网记者 林皓
盼星星盼月亮,福州市民张先生终于盼到新房交房了。交房后,张先生每天怀着欣喜的心情到新房监督装修。可没高兴几天,物业找上门来。原来,物业公司来向张先生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张先生不明白了,自家的装修垃圾已经让装修工人运到小区外自行清理,“何况我也交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再收装修垃圾清运费合理吗?”
近日,张先生来到海都网(www.Nhaidu.com)“这事帮你问”中咨询此事。昨天上午,海都网帮办记者致电福州市物价局,咨询了关于装修垃圾清运费的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不能收取清运费
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小区房屋装修垃圾清运收费标准》规定,物业公司可以向业主提供此项服务,并按规定收费。业主只要有装修,并产生装修垃圾,物业就可按规定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业主没有装修的,产生的生活垃圾,物业不能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
如果业主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事先告知物业,并签订相关协议,便可不缴纳这笔费用。该工作人员强调,如果业主将毛坯房转租给租户,租户装修,业主也有附带责任。一般情况下,租户装修,物业会找到业主要求交装修垃圾清运费。
按装修面积分两档收费
根据现行规定,装修垃圾清运费根据住宅内有无隔墙分两档收费,同时还根据装修面积不同,收费标准有异。一般情况下,住宅内无隔墙的,面积200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每单元收取400元;面积100~200平方米,每单元300元;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下,每单元200元。而有隔墙的住宅,面积200平方米(含)以上,每单元600元;面积100~200平方米,每单元500元;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下,每单元400元。
记者还了解到,该项收费标准中规定,住宅内只有卫生间、厨房有隔墙的,按无隔墙认定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