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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铺沥青烫伤夜归女
学车7个月被告知是“黑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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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铺沥青烫伤夜归女
她在福州六一路准备打车时,不料脚下地面一软,摔倒在刚铺的滚烫沥青上;据称,当时周边既无围挡也没警示牌
事发现场还有女孩被陷的脚印(画圈处)
女孩的四肢都被烫伤
 

N本报记者 涂明/文 林丹/图

本报讯 昨日凌晨,一名年轻女子从福州六一路一火锅店出来,踩到人行道下面的路上,脚陷了下去,滑倒,结果四肢多处被灼热的地面烫起水泡。原来,路面的沥青是市政工人刚铺的。

被烫伤的女孩小张24岁,只见她的手掌、手肘和双膝包着纱布,拉开纱布,皮肤上已起了水泡。小张说,16日凌晨1点40分左右,她与几个同学在六一路一火锅店(洋下新村斜对面)吃完夜宵出来。她打算打车回家,从人行道上走到下面的非机动车道,正要打车,突然脚下的地面一软,她穿着凉鞋的双脚陷了下去,身子顿时失去平衡,倒在了路面上。

“地面很烫,烫得我又刺又痛”,小张说,她当时是趴着倒下去的,靠膝盖和双手支撑,结果被滚烫的地面烧伤。送到医院,伤口被黑色的沥青粘着,已起了水泡。医生诊断后,建议休息两周。

她的一名男同学当时也在场,因为穿拖鞋,脚掌也被滚烫的沥青烫了。他说,估计是工人刚倒的沥青,他没有看到现场有工人,刚倒的沥青路面两侧也没有围挡。

后来,小张报警。警察赶来,建议小张向市政工程管理处反映,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小张可以找律师起诉市政工程管理处。

昨日下午,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的有关人士向记者证实,小张摔倒的路面,是他们的工人倒的沥青。

小张认为,正是因为这条刚倒的沥青路两侧无围挡,且无醒目的警示标志,才导致她被烧伤,市政工程管理处应该为此负责。

市政工程管理处的有关人士表示,他将详细了解事发时的情况,再向记者反馈。

一些律师表示,如果当时这条市政施工的道路无醒目的警示标志,也无围挡,小张完全可以上法院对市政工程管理处提起侵权之诉,要求索赔。

□新闻延伸

刚铺的沥青温度超100℃

网上资料介绍说:摊铺沥青正常施工时,碾压温度为110℃~140℃,且不低于110℃。表面温度低于50℃后,才可以开放交通。也就是说,刚摊铺的沥青,极易烫伤人,行人如果穿拖鞋、凉鞋,走上去很危险。所以遇到摊铺沥青路段,行人、骑车者最好绕行。施工人员一般穿着厚底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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