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怎么做是别人,我们是我们。人家带我婆婆纯粹是好心,再说出了意外也不是人家的责任,要了钱就等于否认了这一点。我们不能让好人做了好事,却得不到好报。”——死者儿媳李孝香
N新华
本报讯 在合肥,农妇刘士圣热心搭载一位老太,却不幸发生车祸导致老人罹难,愧疚的农妇和家人四次为老太的子女送去医药费、赔偿费,竟一次次被拒绝(详见本报16日A25版)。最近合肥两户农家“以德报德”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老太的子女始终坚持一个“死理儿”:不能让好人做好事,却没了好报。在社会上“敢不敢扶摔倒老人”引发争论的背景下,不少网民在慨叹做好事终有好报之余,也发出疑问:是什么样朴实的情感促使两家人作出“不寻常”的选择?
微博赞赏两个家庭的爱
“合肥一农妇骑车去赶集,路遇本村一老人,遂主动带她一程,不料途中老人从电动车上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农妇愧疚,主动提出赔偿4000元,死者家属坚称她是出于好意帮助老人,拒收任何赔偿。”连日来,这条简短的微博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仅获得了近3万次转载,更赢得了6000余条评论,众多网民都在毫不吝惜地表达着对事件双方当事人的感佩和激赞。
网民“自由自在自我的琳子”联想说:“想想前不久武汉出现的一个80多岁的老人摔倒无人敢扶,最后呼吸道被淤血堵塞致死,心里真是觉得很悲凉。看到这个事件,必须支持!”
认“死理儿”老太家人四拒赔偿
日前,记者来到事件的发生地——合肥市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磨店社区沿河村,实地探访了事件的双方。搭载76岁的李家珍是出于好心,没想到好心却办了坏事。万分愧疚的农妇刘士圣和丈夫一致认为,“无论花多少钱都必须补偿”!但令他们万万想不到的是,他们先后四次送治疗费、赔偿费居然都没有送出去!
在李家珍被送往肥东县的医院就诊后,李道元就立即回家取了5000元用作治疗费用,然而这“一送”就被李家珍的儿媳李孝香当场回绝,而李家珍远在东北打工的儿子刘国桥接到妻子电话后第一句话就是:“你没要人家钱吧?可不能问人家要钱!”
李家珍老人去世一个月后的9月16日,刘士圣面对着记者眼睛一下就红了:“就在昨天,他们家还卖了稻子给孩子上学,我一见就急了,马上就要回去取钱,他们还是不要啊!”
“既然他们不要,你们为什么一定要坚持给钱呢?”记者问。“如果不是我好心办坏事,老太太就不会走得这么早。现在他们失去了亲人,损失已经很大了,我还能在乎钱吗?”刘士圣简单地回答道。
“为什么要一再拒绝对方的主动赔偿呢?搁一般人不闹到法院打官司就不错了,至少把医药费收下啊。”记者又问李孝香。“别人怎么做是别人,我们是我们。人家带我婆婆纯粹是好心,再说出了意外也不是人家的责任,要了钱就等于否认了这一点。我们不能让好人做了好事,却得不到好报。”李孝香说。
公序良俗需要每个人呵护
一个主动做好事,发生不幸后主动担责;一个善良宽容,用最朴实的言行感动着人们。在这两户普通农家人的心里,只有“以德报德”这一最平凡却又最不平凡的人生观。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开玉说,近几年来,见义勇为的风险似乎在不断上升。该不该做好事?如何做好事?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让这件情理之中的“小事儿”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在感动敬佩之余,我们更需要用司法和道德的双手合力,不断唤起人们对社会救助及伦理道德的反思,让类似的事情越来越多,不再成为“新闻”。
王开玉表示,从司法层面讲,必须考虑免除善意救助者的责任。司法有引领公民向善、呵护公序良俗的义务,比如可以借鉴美国相关法律的要求,在紧急状态下,施救者因其无偿的救助行为而给被救助者造成民事损害时,其责任可以依据一定程序予以免除。而从道德层面看,要重拾中华民族的尊老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