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变居民户二胎生育证失效
N海都网记者 翁海霞
本报讯“因购房,我将农村户口迁入福州,二胎生育证就失效了?”昨日,林先生在海都网“这事帮你问”频道寻求答案。
林先生一家都是农村户口,但常年在福州工作,并在福州购买了房子。年初,他们在农村老家申请了二胎生育证,并获批准。想着明年大女儿该上小学了,上个月,林先生将一家人户口迁入福州,这样,女儿就可以作为片内生在福州上学了。然而问题接着来了,老家计生办说,他妻子户口迁入福州,二胎证失效了。“二胎证都已经办下来了,上面的有效期写着三年,为什么就失效了呢?”林先生困惑了。
记者致电福州市计生办,工作人员说,根据《关于农村人口生育政策适用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因购房、就业、升学、婚姻、抚养等原因,户口登记地址由村民委员会变更为不适用农村人口生育政策的居民委员会,自变更之日起不再视为农村人口。林先生的妻子因为购房将户口迁入福州,因此不再是农村人口,农村人口生育政策就对其不适用了。因此,之前的再生育证也就失效了,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生育服务证。另外,在户口登记地址变更前,若已怀孕的,那么还是可以生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