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欧阳进权
本报讯 记者昨从福建省宝玉石协会获悉,由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拟定的《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规范》最快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目前该《工作规范》仍在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工作规范》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我省金银珠宝的销售、回购与置换等业务。
据了解,此前由于金银珠宝回收相关法律、法规滞后,大型珠宝店不敢轻易回收旧首饰,以旧换新也只局限本品牌产品。一些打金店在回收或置换旧金饰品时只认货不认人,相关法律法规的漏洞为不法分子销赃金银首饰提供可乘之机。
为此,《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金饰回收或置换管理制度: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应当对回收的金银珠宝进行查验,并应当详细记录其基本特征、来源和去向;应当登记出售、置换金银珠宝的单位名称或个人的居民身份证,登记档案应于30天之内交福建省宝玉石协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