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吴龙贵
日前,安徽宿州市中级法院对该省砀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原局长刘江辉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刘江辉有期徒刑19年。至此,这起因前妻和儿子举报而一度引爆舆论的“亲情反腐”事件终于尘埃落定。(近日《检察日报》)
近年来,各种另类反腐事件不断跃进入公共视野,无论从情节的曲折性还是内容的复杂性看,刘江辉案都堪称经典案例——去年,刘江辉前妻和儿子发帖举报刘江辉贪污受贿,此后为防止刘江辉毁灭证据,其妻张某让儿子把自己绑在保险柜上坚守了八天八夜,然而就在案件取得进展之时,张某及儿子开始反悔,调查陷入困境。经过长达一年多的调查取证,警方最终以零口供锁定刘江辉的犯罪事实。
复述案件的发展过程,是想说明一点:所谓的亲情反腐,虽在客观上达到反腐效果,但究其本质,不过是一起极端的家庭纠纷,张某及儿子的举报本意并不在反腐。不妨设想,假如刘江辉能够花时间处理好家庭问题,或许现在还在局长宝座上风光无限呢。
当一个官员完全不顾及这样的情感而遭到至亲之人举报时,可想而知他的道德品质已败坏到何种地步。然而,就是这样的官员却能够长期逍遥于党纪国法之外。不知道是监督机制的形同虚设导致刘江辉越陷越深,还是刘江辉越陷越深使得机制无处发力,但是通过“亲情反腐”现象,我们能够深切体会的一点是,当前反腐机制的积弊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