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莆田市应急避难场所启用预案》近日出台,记者昨日从市地震局获悉,制定该预案主要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应急避难场所,在地震或其他灾情发生时能够顺利启用,确保灾民安置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保障灾民生活稳定、社会安定。
《预案》指出,各地要成立避难场所启用领导协调小组。地震或其他灾情发生后,由避难场所所在的市、县(区)政府(管委会)宣布启动。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按照政府抗震救灾指令,负责组织、协调、部署避难场所启动有关工作;协调各有关单位做好灾民安置工作;协调解决安置现场出现的重大事项。
避难场所启用顺序采用就近、属地的原则,若需跨县区的,由市政府统一协调启用。
平时,避难场所日常管理由其权属和管理单位负责,各单位每年负责检查避难场设施,若发现损坏,应编制预算上报当地地震部门,由地震部门汇总后,向财政部门申请维护经费,并下发给上报单位,由避难场所权属和管理单位组织维护。竣工后由当地地震部门组织财政、教育等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确保专款专用。
避难场所所在地每年应组织一次避难场所启用演练,找出问题,并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