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南都 城市信报 法晚
洛阳“性奴案”新闻22日见报后成为焦点(见本报昨日报道)。谁知当天中午,发出这一报道的南方都市报记者纪许光就在微博称,他在洛阳的酒店内遭到质问,追查“洛阳性奴的稿子谁跟我报的料。说我侵犯‘国家机密’”!该微博被大量转载,网友说:“不法干部养性奴,这算哪门子国家机密?”
【记者求助】
微博称被指“侵犯国家机密”
9月22日,南方都市报刊发了这一新闻后引发轰动,而采写该新闻的记者纪许光却在经过新浪认证的微博中爆料称遭遇官员质问。22日11:20,纪许光写道:“河南洛阳:入住的酒店内遭质问‘洛阳性奴’的稿子谁跟我报的料。说我侵犯‘国家机密’!技监局执法干部李浩2年时间在地窖内囚禁、性侵坐台女,并杀害2人。一个典型的关系到民众知情权的刑案。算哪门子‘国家机密’?看架势,稍后恐被带走。请围观、解救。”微博中附上了一张有些模糊的照片,照片中两名男子坐在沙发上像在等人。
此微博一出,让这条原本就备受关注的新闻开始转向,而这一次聚焦的是写这条新闻的记者的安全问题。网友们不解,这样的一个刑事案件为何会上升成为“国家机密”?网友“十年砍柴”写道:“当地政府如此紧张,让我不厚道地怀疑有案中案。”更多的网友认为:“这种事都成国家机密,那国家机密太多了。”还有一位网友说:“洛阳市大怒,正严查谁是内鬼。据传,此案告破时,当地统一封口,禁止媒体得知和报道。因案件主角是一公务员,当地认为有损当地形象。”网友“护花狼”说:“国家机密是谁定的?怎么馆陶县县长的简历是国家机密,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也是国家机密,什么都成了机密,都藏着掖着,是要干什么?我看这一次根本不是机密,是政绩。”
此微博也引起了众多新闻从业者的关注,在谴责“侵犯国家机密”这一说法的同时,有的人开始关心纪许光:“已经六个小时没有更新了,博主还好吗?”网友“洛神飞雪”说:“问题是,他们怎么知道你住在那里?怎么找到你的?国家机密就扯淡吧,一个刑事案件,至于吗?”
【当地回应】
对记者被质问一事并不知情
截至9月22日晚9点,该微博被转发近万次,2000多名网友进行了评论。
22日下午4点,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南都记者纪许光。
纪许光说:“这个稿子是南方都市报独家发表的,在此之前这一事件在当地保密得非常严格。我是在采访洛阳电视台记者李翔遇害时无意得知了此事,并且也得到了当地警方的支持。公众有知情权,作为新闻记者,我只想把客观的新闻事实传达给公众,毕竟有些事件靠捂盖是掩盖不了的。”
“22日上午,有两名自称是洛阳市委的男子找到我,也就是微博所附照片中的那两个人,他们对我说这条新闻侵犯了国家机密。作为记者我无法理解,这样的一篇新闻怎么会侵犯国家机密?我的职责是告诉公众事实,采访期间也没有给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造成不便,对于他们的语气和态度我感到很难过。”纪许光说。
纪许光认为,洛阳政府应该有一个开放的态度,而不应该采取遮掩的方法。“这篇新闻的出发点是在肯定警方的破案能力。我发出这一条微博,是对公众的告知,也是对我自己的一个保护。”纪许光说。
接受采访时,纪许光说“国家机密”的矛盾暂时平息,自己也暂时没有受到威胁。纪许光表示自己目前仍在洛阳,“这件事我会继续做下去,不会放弃的”。
22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洛阳市委宣传部,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纪许光所报道的事件已经引起广泛关注,至于他自称“被两名男子质问侵犯国家机密”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也不便发表评论。
洛阳市公安局称纪许光没有向洛阳警方联系。纪许光的人身或财物若在洛阳受到侵害,洛阳警方将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帮助。
【最新进展】
“洛阳性奴”案已上报公安部
前日,熟悉“洛阳性奴”案的人士再次提供消息称,在案件中被解救的小晴、小美、丹丹、可可等4名女子被短暂安置调查后,全部被刑事拘留。
“这与发生在地窖中的两起命案有关。”洛阳刑警章大可说,经过调查,这4名被囚为“性奴”的女子均涉嫌刑事犯罪。目前该案件已经移交检察院。为了保密,整个移卷过程极为慎重。
同时,章大可说,知情者此前向记者讲述案件经过的表述有误,李浩并非在洛阳本地被抓获,而是在其从妹妹那里获得路费后,潜逃回老家南阳,被派出办案的民警在南阳当地抓获。
一名接近专案组的人士说,李浩一案除了前日正式移交检察院,洛阳警方已经通过内部程序,向公安部做了报告。
可靠消息显示,被解救的4名女子中3人为洛阳本地人,1人为河南新乡人。这些被解救的女子中,最小的只有16岁,最大的24岁。另外两名已被杀害女子的身份信息仍在排查中。
【魔窟探访】
设7道铁门防“妹妹”外逃
老刑警郑胜利转述曾下到李浩所挖地窖中的民警的话时称,李浩的“性奴房”设施的齐全程度超过办案人员想象。除4处设计合理的洞口、横向隧道和两个小房间外,“性奴房”还专门设置了通风系统。
“在地窖中,还发现了用于做饭的许多工具。面积虽不足20平方米,但生活所需的用具几乎一应俱全。”郑说,在通往“性奴房”的横向地道中,在囚禁女孩们之初,李浩曾每隔两天送饭一次,但后来嫌“太麻烦”,干脆为女孩们购置了做饭的工具。但送菜、饭的时间也是不定的。李浩共设置了7道铁门。
记者昨日对现场再次进行走访时发现,一些不明身份的便衣男子出现在事发家属院附近。一名自称曾目睹民警行动的居民称,至今他都没搞清楚在自己居住了多年的这个小区的地下室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大案。
“看那阵势,不像是小事。我当时以为他们在找什么赃物。要不然,谁没事往地下室钻啊。”这名男性居民说,该案被披露后,靠近事发地下室的一楼住户提出“彻底封死案发的地下室”,“想着都吓死个人咧”。
【心理分析】
被囚女子为何争风吃醋
民警在对被解救女孩询问时发现,她们对被囚禁期间的描述反映出,李浩对女子“照顾有加”。直至见到民警之前,这些女子甚至“忘记了恨”。最让民警们不能理解是,被解救女子中,竟然有人在民警调查过程试图袒护李浩。
被囚禁的歌厅女出现为李浩“争风吃醋”的情况,甚至帮助李浩杀害其他被囚女子。同是受害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名誉理事长王行娟认为,在被长期非法囚禁并遭受性侵的过程中,这些女子很容易产生强烈的不安全感和生存危机,在这种情况下,是可能会出现上述情况的。
王行娟介绍,国外一些性奴案件中,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
据了解,在被囚的情况下,几名女子求生的本能远远盖过所谓的礼义廉耻,她们表现出的症状又叫“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又称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征,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其加害于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