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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退票费今起下调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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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1年9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火车票退票费今起下调15%

 

N通讯员 江闽轩 本报记者 李进

本报讯 根据铁道部的统一部署,南昌铁路局将自9月25日起开始执行新的车票退票费规定。

据了解,9月15日铁道部向各铁路局下发了《关于修改退票费用有关规定的通知》。按照新的规定,铁路车票退票费将由原来按每张车票面额20%计收下调为按5%计收(四舍五入到元),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

执行新规后,福厦高铁动车组退票费也将下降。目前,福州至厦门一等票价98元、二等票价81元,退票费分别为5元、4元,和原来相比,乘客可分别节省15元、12元。

南昌铁路局有关人士介绍,铁路车票退票费调整降低后不仅减少了旅客的额外支出,而且所退车票还将实施随退随转,并可直接还原到公共售票网上直接销售,以方便其他旅客购买。如果车票退票时间临近发车,空余的位置也可在列车上发售,这样临时上车的旅客买到有坐席别车票的可能也会随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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