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洛阳一男子居民楼里挖地窖 囚禁六名歌厅女子做性奴》报道的记者纪许光在其供职的南方都市报发文,针对当地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说辞——“你这是在侵犯国家机密”,提出质疑:洛阳“性奴”事件,到底是谁的“国家机密”?
纪许光说,该案件在洛阳市的保密程度超过我以往所涉及的所有报道题材——在洛阳市8名分管副局长中,只有少数几人,被指定“可以接触案件核心”,案卷的移交亦指定专人接收。
纪许光还透露报料人是位老刑警,“为我提供线索和消息保障的人士在我的第一稿文本呈现之后,开始变得犹豫不决。作为老刑警,他的底线大概到了——不能太过了,洛阳的脸面还是要的。老刑警说,洛阳方面之所以如此大费周章,有两个现实问题是可信的:一是,古城洛阳,正在申办全国文明城市。如此大案,于申办无益,于政绩无益。二是,李浩作案手段极为残忍。专案组认为,过多地披露细节,或将引发社会恐慌。”
纪许光质疑,被李浩囚禁的女子大部分系洛阳本地人(生者),且多从当地夜总会等场所被“拐走”。那么,当地公安机关对这些场所的监管是否到位?从业人员信息的管理是否完善?除了李浩,谁该为这6名被囚禁女子的遭遇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