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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9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签了合同还能再要求赔偿?

 

N栏目主持苏燕梅陈霞英

我想问

福州黄先生的一位好友,前段时间开货车帮单位送货时发生车祸,胳膊断了。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在对方。住院期间,朋友的公司支付了9万元医疗费。医生说得再做一次接骨手术,手术费约五六万元,手术后还要取钢板,还需1万多元。

这时,公司派人送了一份合同给黄先生的朋友,说公司再给他4万元,以后的费用不再负责。如果不签合同,公司就不再支付手术费。黄先生的朋友是外地人,工资只够生活,几万元的治疗费对他来说是天文数字。

黄先生想问:

1.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2.如果签了合同,就不能再要求单位赔偿了吗?

我来答

两种途径寻求赔偿

解答者:杨剑,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律师

像黄先生朋友这种情况,帮单位送货时出了车祸,他有两种救济手段。他可以基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事故的责任方提起侵权赔偿,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向用人单位提起工伤赔偿。两种途径没有冲突,可同时进行救济。

要注意的是,如果黄先生的朋友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性了结协议,日后除非能够证明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否则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的请求将不会得到支持。因此,建议黄先生的朋友在医疗费已经全部发生或伤残等级已经确定的基础上,再就一次性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律师支招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保管工资条或工资转账记录等相关材料作为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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