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陈永涵/文 本报记者 毛朝青/图
本报讯 昨日中午,二环路福州总院附近,一辆银色小车撞过路中间隔离栏,与对面驶来的一辆红色小车相撞。银色小车车头严重破损,左前轮爆胎,横在路中间,红色小车左前车灯处受损,幸好无人员伤亡。银色小车堵住内车道,使原本比较拥挤的二环路更加拥挤。
银色小车车主说,当时他沿着内车道行驶,旁边一辆小车突然抢道超车,他情急之下想刹车,不料左前轮爆胎,车子失控。
事发30分钟后,拖车已到达现场,但保险公司迟迟未到。银色小车车主担心破坏了现场无法得到保险理赔,想让拖车等一会儿。警察见状,立即让拖车先把车拖开,现场交通随后恢复畅通。
2009年,省公安厅和省保监局联合发布《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处理办法》,其中提到,未造成人员伤亡,单方损失在万元以下的小事故,司机在自行拍照取证后,就要迅速撤离现场,否则,轻则罚款200元,重则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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