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4版:莆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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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转走4万瞬间成“许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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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转走4万瞬间成“许霆”
莆田一小伙发现他人卡遗留在柜员机上,一时产生贪念,被法院判刑
 

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本报讯“许霆案”相信大家还记忆犹新,可仍有人对此类事件不引以为戒,面对金钱的诱惑无法控制自己的双手。城厢区一小伙子林某碰到他人遗留在自动柜员机的银行卡,忍不住以身试法,转账4万多元到自己卡上,而后潜逃,结果不到一年终被抓回。

日前,林某被城厢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去年3月6日,在城厢区凤凰山街道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的一部自动柜员机旁,一男士在转账操作后,忘记将银行卡取出就匆匆离去。该男士刚走,林某就来到该取款机处,准备查询自己银行账户的余额。发现取款机插卡处还有一张银行卡,林某就顺手查询了该银行卡的余额,发现该卡内有存款4万多元。

面对从天而降的横财,林某内心一阵激动,但他并没有想到将卡退出,去寻找卡的主人,而是分两次将卡内的4万多元转账到自己的银行卡账户内。随即,林某在自动柜员机上分8次从自己卡内提取现金2万元。案发后,银行卡主人报案,林某畏罪潜逃。2011年2月4日,林某躲在南平市延平区一招待所内,被南平市公安局紫云派出所抓获。

城厢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银行卡转账及提现,恶意取款,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林某归案后能自愿认罪且家属能代为全部退回赃款,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又具有监管条件,对林某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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