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苏燕梅 陈霞英
我想问
这几天,福州吴小姐很不爽,在一家公司辛苦干将近一个月,拿工资时却被老板“黑了”。吴小姐说,应聘时这家公司提出的待遇不错,一个月近2000元,日常工作就是接待下客人,不会太累。老板还说,有时没客人可以早点回去。于是,她就签了试用合同。
她告诉主持人,她和同事两班倒,早班的是从上午8点到下午2点,晚班的是下午2:00到晚上9:00。轮到吴小姐上晚班时,有好几回,到了晚上8点时,老板见没什么客人,就让她先回去。吴小姐当时还开玩笑地对老板说,早退不会扣工资吧?老板笑而不答。那时,吴小姐还觉得老板不错,挺体贴员工。
没想到,结算工资时,老板却把她的工资扣掉一半。吴小姐气不过,质问老板,有时她也上到10点才回家,是不是要给她发加班费。老板不以为意地回答,把加班的时间累积起来,超过8小时就补休一天。
吴小姐想问:
1.老板能不能因为她少上一小时,而扣她半天工资?
2.她多上的一小时,能不能申请加班费?
我来答
公司安排提前走不能处罚
解答者:赵君宗,法援中心志愿者律师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员工迟到或早退,用人单位可以罚款的,并经公示,则公司可因员工违反规章制度而扣钱。如果员工是根据公司安排而早退,则公司不能依据规章处罚。即使员工真的迟到或早退,老板可以适当扣除员工的报酬,但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扣除一半明显过多,是不妥的。
至于吴小姐多上的1小时能不能申请加班费,按照我国法律规定,8小时以外加班,劳动者加班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加班费。所以,老板让她申请补休,不给她加班费的做法不妥。
律师支招
1.在用工过程中,要认真看清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不要过分相信口头承诺,没有白纸黑字的东西,老板很容易反悔。
2. 8小时以后加班和节假日员工加班,一般要支付加班费。双休日加班,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
3. 如果认为工作不顺利,可以随时辞职。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而用工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其不适合这项工作。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