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通讯员 林国概 陈玲玲
本报讯 9月25日晚,仙游法院榜头法庭再次响起法槌敲击声,“夜间法庭”再次开庭,这是继5月25日后第四次开展的夜间法庭。当晚,在这里审理的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
被告是某红木家具厂的木工,在操作机器过程中不慎将大拇指削掉一层,造成大拇指功能性障碍,经仲裁委员会伤残评定为9级伤残。某红木家具厂作为原告对仲裁委员会评定的9级伤残有异议,遂申请福建省仲裁委员会重新鉴定。但仙游县仲裁委员会在没有得到省仲裁委员会的鉴定结果时就直接作出仲裁裁决书,要求原告按照9级伤残赔偿被告5万元。原告不服仙游县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于是将被告告上法院,要求不予赔偿5万元。
仙游法院榜头法庭受理后,根据被告和原告白天要务工无暇出席庭审的情况,要求将案件排期到晚上开庭的申请,于是在9月25日晚安排了夜间法庭。
据了解,仙游法院“夜间法庭”已经形成一种规范的庭审制度,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进行不定期夜间开庭,为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提供了方便,增加了法庭出庭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