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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一年方知女友是酒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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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1年9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交往一年方知女友是酒托
他在女友身上花了四万余元,打了水漂
 

N见习记者 张硕

本报讯 家住福州仓山区的小洛,去年10月份在一家交友网站上联系到一名年轻女子陈某,当时陈某让他到仓山区白马南路上一家咖啡厅见面,消费四百多元,结束后他们继续交往。但让小洛没想到的是,陈某在和他交往初期,以偿还赌债和付款给入狱的前男友为由不停向他要钱。小洛虽然也怀疑过,但看到陈某言辞恳切,有时还挂着眼泪,他也就从未拒绝过。

后来小洛向她求婚,陈某虽答应了求婚,但她说自己父母尚在国外,结婚还要进一步征求父母意见,要小洛再等一等。以后的日子,陈某越发挥霍,伸手要钱的次数更多了,买手机、买包、买高档化妆品等都向小洛要钱。“但其实我们是三五天才见一面。”小洛说。

可今年9月一天晚上,小洛无意中在当时见面的咖啡厅附近看到陈某和一男子有说有笑还拥抱,他顿时觉得被骗了。此后,他搞起了追踪,竟然发现陈某经常和陌生的男子出入同一家咖啡厅,原来她是以交友为名的酒托。上周小洛当面质问陈某是否在骗他,陈某拒不承认并且要绝交,此后就一直不接小洛电话。

小洛向当地派出所报警,警察认为小洛拿不出有效证据证明自己是被强迫被欺骗,只能算是男女朋友间的民事纠纷问题,无法立案。小洛说,在和酒托陈某交往近一年来,他已经为对方花了4万多元,住在出租屋里的陈某如今也换了地方,不见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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