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近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下称《意见》)。今年底前,全省所有的村将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被大家通俗地称之为农民的“纪检委”,它的全面推行,进一步完善了村民自治机制。
《意见》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具体名额由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建制大小、人口多少、任务轻重等因素确定。
委员会设主任1名,一般由党员担任,由成员推选产生。委员中应有具备财务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干部及其配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意见》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本村村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工作职责为,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列席涉及村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村务会议;对村级各项开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公开内容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