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吴志强
本报讯 10年前,年仅15岁的何某龙和伙伴一起抢劫了95元,害怕被关押的他选择了出逃;10年来,何某龙过着东躲西藏的逃亡生活;10年后,何某龙父亲明白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独身一人前往广州找寻儿子,并将儿子带到莆田警方自首。记者昨日获悉,警方已依法对何某龙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全案正在审理中。
原来,何某龙10年前在忠门二十六中读书,时年15岁。2001年3月10日下午,何某龙伙同薛某峰、苏某龙、龚某等人多次窜到忠门镇第十三中学,以大欺小、以强凌弱,采用轻微暴力的手段,抢走3名在校学生身上现金计95元,用于同伙共同挥霍。案发后同案犯纷纷落网,何某龙经公安机关规劝后投案,公安机关依法对某采取取保候审,但在检察机关审查案件时,何某龙害怕被关押而躲避不到案,他的父亲也编造何某龙出走失踪等谎言,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依法对何某龙上网追逃。
十年来,何某龙过着非人的逃亡生活,为了逃避追捕,他东躲西藏,一会儿干泥工,一会儿学油漆工,一段时间去海南岛学金银首饰加工,一段时间又去广东当石匠,不断变换行业,经常更换地点,家乡同龄的孩子大都成家立业了,何某龙还是过着逃亡的生活。
今年公安机关清网行动开展以来,忠门派出所民警找到了何某龙的父亲何老汉联系座谈,认为何某龙在案件中起次要作用,当时又属于未成年犯罪,这次如果能够投案自首,完全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
之后,何老汉决定将躲到广东务工的儿子何某龙寻找回家投案。今年9月底,何老汉踏上了开往广州的汽车,经过一周的打听寻找,他终于找到了在外地躲藏务工的儿子何某龙并带回莆田,将他带到忠门派出所向警方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