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赵杨 见习记者 张硕
本报讯 今年8月19日,福建省宸万和拍卖行有限公司原定举办一场公开拍卖会,不料拍卖会在前一天被通知取消,不过,将50万元保证金缴入委托方指定账户的竞买者,却至今没有拿到自己的保证金。按照双方签订的《拍卖规则》,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就该全额退还,但至今还存在法院的账户上没有退还,许多竞买者对此感到不解。
一个电话,停拍了
据福建省宸万和拍卖行有限公司的资料介绍,受司法部门委托,原本定于2011年8月19日上午10时在该公司拍卖厅举行公开拍卖,标的为闽清县梅溪镇梅溪东路236号原闽清瑞盛啤酒有限公司全部房产、土地使用权。
一名竞买者告诉记者,因为感兴趣,所以携带了相关资料,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于8月17日将50万元的保证金缴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不过在公开拍卖的前一天,接到了拍卖公司的电话,因为特殊原因停拍。省宸万和拍卖行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证实,委托方为闽清县人民法院,而竞买者的保证金,也是缴入了闽清县人民法院的账号内。
“没有想到这才是麻烦的开始。”该竞买者告诉记者,因为按照与拍卖公司签订的《拍卖规则》第二条关于拍卖保证金的规定,竞买未成功的,拍卖行将于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所交保证金,但是自己至今也没有拿回50万元保证金。
打了很多电话,保证金还没讨回
竞买者抱怨,找拍卖行,拍卖行说找法院。竞买者说,找闽清县人民法院的当事法官时,起初还接电话,承诺办理,后面再打他电话,直接不接电话了。找法院相关负责人,也没有结果,而自己连退款手续都已经办理,他们还打了一张“收到闽清法院退还保证金50万元”的收条,已经交给了闽清人民法院,而法院却迟迟没有退还自己的保证金。
省宸万和拍卖行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证实,该标的有6家左右的竞买者,没有及时退回保证金的有多家。他们也有联系闽清县人民法院,但是法院说相关人员请假了。
在闽清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保证金迟迟不退是因为经办法官休假,而财务人员参加司法考试。财务人员除了自己的假期外,单位也有准其“温书假”,用于备考。对于假期如此之长的质疑,该负责人表示,单位要求10月以后不能休假,所以各个部门在前一段时间轮流休假,经办法官与财务人员两个人不是同时休假,而退保证金又需要两人都在,所以才会耽搁这么久。他告诉记者,财务人员即将在明天上班,上班后就解决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