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雷钟哲
曾因申请公开副部长分管职能等信息遭拒,而将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和教育部告上法庭的清华女研究生李燕,日前称三家部委都已向她公开了相关信息,且国土资源部和教育部还在网上公开副部长分管职能信息,因此诉讼已没有意义,她拟撤诉。(10月10日《法制日报》)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作为行政法研究生的李燕准备写“我国副职研究”的毕业论文,从5月开始,陆续向24个部委提出申请,希望获得“副部长分管部门、兼职状况及负责联系单位”等信息。这要求遭到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和教育部的拒绝,李燕一气之下,要通过法律手段讨说法。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政府部门提供以上信息是其责任所在,如果公众想了解却遭拒绝,这就有点本末倒置、“主仆”错位了。但长久以来,谁会认为这是一个错位呢?就算政府部门不公开信息,又会有多少人质疑?
我们常常抱怨一些政府部门效率低下,甚至作风官僚,但我们作为现代社会的主体——公民,又尽了多少监督的职责呢?又具有多少的公民精神?
从这点上说,李燕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多一些李燕,社会的法治水平就会提高一些——当政府部门运作在一双双公众监督的眼睛之下,它才会诚惶诚恐,兢兢业业;反之,当公民徒有虚名时,政府部门势必要失去依法行政的动力和压力。
以上三部委知错就改,固然有自我纠错的因素,但李燕敢于维护公民知情权,却是更重要的原因。所有这些,无疑是社会的进步,这种进步的取得,是依法博弈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