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煤监局、省工商局8日联合印发了《福建省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我省逐步淘汰达不到最小开采规模、技术装备落后的煤矿,依法关闭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资源枯竭、严重污染环境的煤矿。通过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使全省煤矿企业数量明显减少,煤炭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到2012年底,全省煤矿企业数量下降至251个以内,比2010年底的279个下降10%以上;到2015年底,全省煤矿企业数量下降至196个以内,比2010年底下降30%以上。
根据通知,我省坚决淘汰3万吨及以下小煤矿,总产能30万吨/年以下规模的煤矿企业不得申请开办新矿,新建矿最小生产规模为9万吨/年,已关闭煤矿不纳入兼并重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