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林湄娇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理了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的案件,被告人吴某使用自己捡来的廖某身份证,办理了5张信用卡,在去年8月到今年5月期间,多次套现使用,之后按时还款并进行销户,吴某以为这样别人就无法察觉,也不会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不想这已触犯了法律。
秀屿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