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张硕 通讯员 义洲综
本报讯 福州一些路段的临时停车位,本是警方为缓解市民停车难而增设的便民措施。可昨天上午10时许,台江义洲派出所民警检查时,在白马南路的临时停车位上发现一辆小车的挡风玻璃上悬挂着“小车出租”的横幅。据附近群众反映,该车连续多天都停在这里,影响其他车辆停放。
民警随即通过横幅上提供的电话号码,通知车主将车开走,但车主无动于衷,没有任何行动。根据相关违章停车的规定,现场民警通知拖车将长时间停在临时停车位上的小车拖走。
警方称,临时停车位属公共资源,擅自占为己用或用于商业用途,妨碍了其他人权利,也极大影响了停车位周转,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