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阮韵晨
本报讯 “推销书都进学校了,这商业味是不是太浓了?”前几天,福州市民林先生向本报反映,孩子所在的学校给指定的书店打广告,他认为这个行为并不妥。林先生的孩子刚上初一,就读于福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初中部。在国庆前,他通过孩子收到了学校老师给的一封信,信上不仅列了许多国内外文学名著,还给出了一家书店地址,并附上了书的市面定价和在该店购买的优惠价。
“本来家里就有这些名著,学校又让买,多出来的不是浪费吗?”林先生拿出了这封信说。记者看到,信上罗列的是由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的“语文新课标名著阅读书系(专家名师解读版)”。林先生指着书单上圈出的书名说,这是老师向学生划定的20本名著,例如《鲁滨逊漂流记》、《骆驼祥子》等。在这封信的下方,标有一家“城市绿洲书店”,并给出了详细的地址。
昨日下午,记者打电话向市教院附中求证。市教院附中教务处江老师说,国庆节前初一各班的老师确实向班上孩子下发了这么一封信,但这主要是作为给孩子和家长参考的一份书单,绝非向家长要求购买这些书目。
她表示,校方是严禁向学生推销教辅的,老师们主要是将这封信作为一份中考必读的书单,学生当然可以从亲戚朋友或者图书馆中借阅,也可以自行选择购买另外版本的名著。
江老师也坦言,让家长产生了误解,是学校一些年轻老师表达上的失误。至于书单上写着书店地址,她说学校既没有要求学生和家长填写回执单,更没有向学生要求去这家店购买,老师主要是针对这些名著给学生和家长提供一个参考。她对记者说,很多老师还是会告诉学生,这些书可以去别的地方买也可以借阅,让家长误会属于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