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可 通讯员 陈谦
本报讯 9日,《(台湾)高雄消基会-武夷山消委会关于两岸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互助协议》在武夷山市签订。今后,两地消费者组织将在受理投诉、共享信息和人员互访交流等方面开展互助合作。
据了解,在武夷山签署的两地互助协议确定了清晰的投诉处理机制。合作双方区域内消费者在武夷山风景区、高雄西子湾风景区任何一地旅游观光时,出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纠纷,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居住所在地的消保委(消基会)投诉。如果消费者直接向居住所在地的消保委(消基会)投诉,均实行“谁受理、谁转办、谁反馈”的原则。合作双方相互认可依照事发地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处理消费争议、纠纷事宜。
武夷山市消保委秘书长张金梅介绍,近年来,台湾地区到武夷山观光旅游的人员逐年上升,今年1月至9月,武夷山接待台湾游客3.42万人次,同比增长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