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陈希
本报讯 当下正值莆田市柚子采摘出口之际,记者昨从莆田检验检疫局获悉,欧盟近期发布第2011/799/EU号法令,对我国出口欧盟的柚子加大抽检力度,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商出口柚子的备案果园与包装厂要做好农药管理工作,保证在柚子最后一次农药喷施的安全间隔期过后方可采摘,并做好柚子出口前的自检自控工作。
据了解,该法规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出口柚子须经欧盟指定口岸入境;贸易商要在货物到岸前至少1天向口岸主管机构预申报,填写并提交共同进境文件;欧盟对我国柚子的抽查比例提高至20%;被抽查的货物须等待实验室农残检测合格后放行,期间可在官方监管下由口岸运至目的地;农残检测项目为三唑磷、三唑酮和三唑醇总和、甲基对硫磷和稻丰散;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贸易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