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吴智飞通讯员 黄美妹
本报讯 2011年6月10日凌晨左右,田某驾驶自己的小车,沿莆田城港大道行驶至城港大道渠桥一中路口时,突然一名行人横穿马路,田某赶紧紧急避让。躲避中,小车撞到了路旁的绿化带,并发生了侧翻,所幸田某没有受伤。
之后,田某自己委托了一司法鉴定所进行车辆受损鉴定与评估。鉴定结果为车辆受损5.7万多元。而在交付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却认为田某自行委托鉴定所鉴定,显失公平,车损评估明显偏高。双方商讨无果之下,田某只好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昨日,记者从荔城区人民法院获悉,由于保险公司无法提供证据加以反驳该鉴定所出具的评估结果,因此判田某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