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江方方 实习生 胡倩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近日出台了《福州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实施意见》和《福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对福州市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的申请、审批、发放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并明确了2012年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部位、区域和时间。与往年不同的是,这次生产的所有烟花爆竹将印有专卖标志,较以往的粘贴标志更能防假防伪。
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在烟花爆竹防伪上有了新举措。他们一改往年在烟花爆竹的外包装上粘贴防伪标志的做法,今年的烟花爆竹全部印刷上防伪标志。由厂家直接印刷,可以有效杜绝不法分子将防伪标志撕下后粘贴到假冒伪劣产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