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7版:财经新闻·资讯
3上一版  下一版4
 
部分上市公司或陷入泥潭
闽股安妮股份陷入“业绩门”
下周交易提示
1人投票表决1.5亿投资方案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0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闽股安妮股份陷入“业绩门”
2008年虚增营业收入6901万,高管公开道歉,股民不买账,律师称可索赔
 

N本报记者 林可

本报讯 我省上市公司安妮股份(002235)由于业绩造假陷入诚信危机。对于安妮股份财务数据虚增,证监会开出罚单,而安妮股份高管近日也在网上公开向投资者道歉,但多数股民对此并不满意。律师称,投资者因造假受损可提出索赔。

是会计差错还是财务造假?

安妮股份是厦门一家主营商务信息用纸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综合应用服务的公司,于2008年5月16日登陆中小板。

10月10日,安妮股份一纸公告将公司的造假行径公之于众。公告称,经证监会查明,公司2008年虚增营业收入6901万元,虚增营业成本5292万元,虚增利润1609万元。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66条和第193条,证监会决定对安妮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张杰、林旭曦等4位安妮股份的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

公司原财务总监杨秦涛表示,此次纯属公司会计差错。但有会计专家认为,从安妮股份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的金额来看,初步可判断为财务造假。

监事财务总监更换董事兼副总张慧,原财务总监杨秦涛,董秘林双,独立董事何少平、郭永芳、赵伟等近日均在网上进行公开致歉。

安妮股份副董事长林旭曦表示,目前经营并未受到影响。对于公司监事和财务总监全部予以更换是否与此事有关,林旭曦表示,是因为第一届监事会三名成员中有两名与控股股东存在亲戚关系,不利于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对于股权激励事宜,公司董事长张杰表示,公司会慎重评估是否实施。

不过,对于公司的致歉,多数股民表示并不满意,因为对股民的损失赔偿等问题,公司均避而不谈。董事长张杰仅表示:“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的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将更加努力工作,勤勉尽职、恪尽职守以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来回报投资者。”

安妮股份董事长张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旭曦,

□小贴士

股民受损可索赔

福建方圆统一律师事务所王建徽律师认为,符合条件的安妮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提出索赔要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投资者可以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投资者在2009年4月8日(虚假的财务报表披露时间)至2010年4月30日期间,购买安妮股份造成的损失都可以获得赔偿。

王建徽表示,应该将在这个期间购买了股票的投资者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在2010年4月30日公司更正时就卖出了,投资者的损失应该是根据买入价减去卖出价的结果来计算;第二类是当时并未卖出而是一直持有,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司在市场内所有的流通股全部周转一遍的平均收盘价作为基准价格,用买入价减去基准价计算损失。他建议投资者集中委托律师索赔,可以降低维权费用,获得专业的法律服务。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