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央广
本报讯 针对7·23温州动车事故的调查,目前有关技术方面的调查已经全部结束,事故的责任认定范围也已有了轮廓,但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还需要时间。
也因此,知情人士称,“不要期待调查报告公布的时间”,因为“责任范围、责任认定是个复杂的过程,加上高铁是个新事物,首次事故的责任认定要更加客观公正,时间长是无法避免的”。
据有关人士透露,目前,事故调查主要的工作集中在了责任追究、如何定责、如何处罚等细节上。在事故调查中,调查组曾与铁道部沟通不下百次,关于责任范围、责任认定,存在分歧。“上海路局的有关人士、温州南站的相关人士会受到责任追究。”知情人士称,但如何承担责任,即相关责任人会面对什么样的处罚,目前在研究中,事故调查组也还在封闭中。
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2条:特别重大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