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驿路摘自《汕头都市报》
如何才算微博成瘾?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如果个人平均每天用于非工作学习目的连续上网超过6小时,且符合以下症状标准超过3个月,即为“网络成瘾”。
1.对网络的使用有强烈的渴求或冲动感。
2.减少或停止上网时会出现周身不适、烦躁、易激怒、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反应。
同时,成瘾标准有以下五条,至少有一条符合:
1.为达到满足感而不断增加使用网络的时间和投入程度。
2.使用网络的开始、结束及持续时间难以控制。
3.固执地使用网络而不顾其明显的危害性后果,即使知道网络使用的危害仍难以停止。
4.因使用网络而减少或放弃了其他兴趣、娱乐或社交活动。
5.将使用网络作为一种逃避问题或缓解不良情绪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