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江方方 通讯员 强振超
本报讯 福州一中年男子王某敏骑电动车冲撞人群,帮偷车同伙逃离,为取回遗留在作案现场的电动车,还手持刀具,嚷嚷“我是刑警队的”为自己壮胆,结果被市民团团围住,捉个正着。日前,台江法院以王某敏犯抢劫罪,终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今年5月1日中午,王某敏的同伙到福州宁化路与宁化支路交叉口偷电动车,被外来工围堵。王某敏骑车挡道,帮同伙逃脱。随后,他掏出一本证件朝大家亮了一下:“我是宁化刑警队的,你们跟我到宁化派出所去一趟。”人群中有人说道:“你那证件是假的。”随后,他被大家抓住,交给了台江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