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苏燕梅 陈霞英
我想问
昨日,福州的李先生告诉主持人,他是个外地人,在福州人生地不熟。最近,被经理欺负,经理把他的工资卡抢走了,还把里面的钱都取走了。自己辛苦工作三个月,什么也没得到,很无助。
李先生说自己是个残疾人,找工作经常受人歧视。好不容易他找到一个工作,在一家超市做包点。他和超市订了合同,他出工人和技术,超市出设备和材料。销售的分成,超市占八成,他和工人占两成。
超市让一位经理带他去银行办了一张工资卡,密码也是经理帮忙设的。每个月,超市将当月的包点销售额统计后,就打进李先生的工资卡里。他和工人们都很努力地干活,三个月下来挣了一些钱。
近日,经理让李先生把工资卡给他。他不给,经理就威胁他,如果不把工资卡拿出来,就不让他在超市干了。无奈之下,他拿出了工资卡。几天后,这位经理把工资卡还给他。他去银行查询,发现卡里的1万多元不见了。他找超市反映情况,超市的负责人找来经理,经理却否认取了他的钱。
他想问,这种情况下,他该如何要回自己的钱。
我来答
解答者:傅继林,法援中心志愿者律师
李先生应当报警
如果正如李先生所说的,工资卡是李先生的名字,里面的钱就属于李先生的私人财产。如果李先生没有“卡内金额被经理取走”的确切证据,则李先生可以“他人未经其同意取走卡内的私人财产”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是否构成盗窃,还要由公安机关认定。
其实,工资卡被经理拿走后,李先生可以在第一时间打电话向银行挂失,也可以拿着身份证到银行挂失。这样,经理就不能取钱了,也避免经济损失。
□律师支招
1.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根据相关规定,福州市关于盗窃的立案标准在2000元左右。
(律师说法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