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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居委会变脸“管家”成“大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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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1年10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临时居委会变脸“管家”成“大当家”
说是临时接管三个月,却管了两年,期间还私自出租小区公共财物
 

N栏目主持朱嘉怡 陈锟

小区门口只有一名保安,小区卫生无人承包,小区活动室、物业办公室等公共财产被出租,小区电动车连续被盗无人管……自从2010年初,茶园街道栖凤苑小区因物业撤出,被凤山居委会接管后,随之而来的就是这些让小区业主心烦的乱象。

3个月临时接管没了期限

栖凤苑小区有216户业主,去年1月,小区物业由于管理不善撤出了。之后,凤山居委会在小区门口贴出公告,称暂时接管小区三个月,直至找到新物业或有居民愿意自治。

没想到这一临时接管,管的不是3个月而是近2年;原因倒不是小区业主找不到新物业,或小区业主不愿意自治管理。按业主林依伯的说法是,业主自治的行动是在居委会的“研究”下不了了之的。

林依伯说,自己仍清晰地记着业主决定自治的那个日期,去年6月13日。“当天,我和另外6个热心小区公共事业的老人到居委会找社区主任,表达了想要自治的意愿,还写出了一份详细的分工方案。”林依伯说,当时社区主任给的回答是,你们没有物业管理执照,具体的事情要跟街道和段警商量一下。

可是这一商量就没了消息。林依伯说,之后的一个月里他至少三次私下找了社区主任询问情况,都被搪塞过去了。

3个月的临时接管期到了,但社区没有撤出,也没有通过林依伯等业主自治请求,甚至连接续管理的通知都没有,好像由社区当“管家”这一切顺理成章。

业主有自治意愿却不敢再提

对于居委会当“管家”,林依伯和其他业主开始并没有特别反对,但业主们发现,在这个居委会接管的日子里,不但小区卫生无人管,白天只配备一名保安,小区频频发生电动车丢失、入室行窃的案件,甚至连小区原来的活动室和物业办公室都被居委会租给了外人。

“居委会又不是小区活动室的产权人,他们哪有资格出租?还有出租所得的收入用于何处,从来没有公布过账目。”同是业主的蔡依伯说,大家现在希望居委会能交还这部分属于业主的共同财产。

居委会既当“管家”又当“领导”,业主们很无奈。林依伯、蔡依伯等业主说,大家都是希望自治,却不敢将居委会“拉下马”,“不单是去年被居委会泼了桶冷水。”林依伯说,“居委会,他们是领导,手上有章,万一以后不给我盖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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